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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锅店效果图(长沙创业女子火锅店被砸,物业强行锁门,谁对谁错)

发布于:2024-06-25 17:34:01 来源:互联网

近日,新闻媒体报道了一则新闻。

2018年6月的时候,刚刚大学毕业不久的湖南女子梁女士从娄底来到长沙创业,后来在长沙县中茂城盘下了一个两层的店铺,想要投资火锅生意。

在前期缴纳了7万元的租金后,就开始着手对这个火锅店装修,据梁女士及其家人说,这个火锅店他们装修花了足足500万元。

原本说火锅店在2020年1月份开张营业,只是赶上疫情原因,一直未能开业。近期当梁女士想要找租赁方沟通协商的时候,却被告知装修好的火锅店已经被砸了,门也被物业锁了。

梁女士的说法

根据梁女士及其家人的说法,他们当初算是被中茂城给“骗”过来的,当时中茂城向他们推荐这里的商铺的时候,说的比较好,意思是这里将来会变成餐饮娱乐一条街,不会缺人流量。

而为了让梁女士租下商铺,租赁方甚至口头承诺“赚到钱再交房租”,梁女士声称此对话有录音。

在投入巨额资金装修完毕之后,本来只等开业,谁知人算不如天算,新冠疫情突然袭来,开张之事只能延后。

可是当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之后,梁女士发现这个中茂城并非如当时租赁方描述的那样,会不缺人流量,反而显得冷冷清清。

作为梁女士,没有人流量,自然是不愿开张的,因为只要开张,就意味着每天需要有支出,有支出没收入,是明摆着要亏钱,亏本的生意没有人愿意做。

另外还有一个情况,就是在火锅店附近还有一些商铺,也处于未开业状态,这也是梁女士方不愿开业的原因之一。

但凡餐饮类行业,除非做了很久很有名气,否则还是需要依托一种“环境”的,为什么现在全国出现很多同类性质的商家,就是为了营造一个“圈”,建造一个“城”,营造一种商业氛围。

所以,周边类似性质的商家都没开业,梁女士觉得自家的火锅店孤零零的开业,也不会有什么生意。

物业的说法

在物业这边,则是另外一种说法。

他们说梁女士自最初缴纳的7万元租金之后,两年间就并未再支付过一分租金,也不缴纳物业管理费。虽然屡次找过梁女士沟通租金以及管理费问题,但是每次都不欢而散。

物业方说,梁女士占着商铺,但是却没有房租收,这让他们蒙受很大损失。实际上这里所说的物业,也是“中间商”,他们或许是买下商铺用于出租,或者干脆就是租来商铺再出租,做一个“二房东”。

他们需要梁女士的租金来回笼资金或者赚取利润,收不到租金,他们就算是“亏”了。

在双方僵持不下的局面下,物业就找人直接破门而入,把原本装修好的室内打砸一通,原本装修好的两层商铺被搞的一片狼藉。

从物业方来说,他们认为梁女士占着商铺又不给租金,他们也是迫于无奈。

想收租金收不到,让梁女士开业,梁女士方又不愿开业。他们只有这样,才能“解决问题”。

我认为各有对错

先说梁女士,作为投资者,如果仅听推销者的一面之词,而缺少自主的实地考察和市场调研,就盲目投资,显得过于轻率。

就像我们买房的时候,可以说没有任何一家开发商会说自己的房子不好,都会竭尽全力把自家的楼盘说的天花乱坠,从方方面面让你觉得物超所值,不买就会后悔终身。

这是卖方的策略,也可以称之为营销策略,先不说有没有夸大成分,就这样的“宣传方式”,实际上是几乎所有人“默认”的。

而关于那句“赚到钱再交租金”这样的口头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也值得商榷,像极了我们经常听到卖瓜的小贩吆喝的“不甜不要钱”。

总之,我认为梁女士一方在这笔投资上也有自身的问题,一味的听信租赁方的话,却在事后不想为当初自己的冲动买单。

再说物业,他们这样的行为和黑社会性质差不多,直接破门而入,四处打砸。

虽然也算“事出有因”,可是这样的行为并非解决问题的方法。租户不交租金,可以去法院起诉,直接把租户花钱装修的东西砸坏,显然已经涉嫌违法,因为这是别人的私有财产,受法律保护。

一个敢说,一个敢租。如果一切正常,生意兴隆,自然皆大欢喜。可现实往往就是如此,想的好却未必会实现。一旦设想中的场景不能出现,矛盾也会随即产生。现实之中,很多事情大抵如此。

双方大概率会对簿公堂,法律自然会给出公正的判决。

通过这件事,再次告诉大家,投资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无论别人如何吹嘘,都需要有自己客观理智的判断,切勿耳根子软,被那些天花乱坠的宣传迷了双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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