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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法全文最新(公路法56条81条全文)

发布于:2023-12-08 19:22:08 来源:互联网

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的以外,禁止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需要在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

第八十一条 “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并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主管部门拆除,有关费用由建筑者、构筑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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