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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姑苏区创建和谐社会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纪实

发布于:2016-11-25 11:15:00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欧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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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市建设的飞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居民住宅或厂矿企业会面临拆迁改造的问题。尽管政府有关部门对相关的补偿越来越严谨规范,事先的调解安抚也越来越细致耐心,但仍会有个别群众不理解,或想借“拆迁”暴富。

近年来,苏州姑苏区政府在旧区改造时,积极换位思考,用法律捍卫群众合法权益,用行动绘制了一幅和谐社会的美好画卷。

“感谢你们,为我们做了那么多事”。谈到拆迁,笔者想起了南环地区的新村改造。那么多群众自发的,送来锦旗的和谐场景,甚至帮助一些想不通,不想走的的群众做工作,让他们早日为市政建设做贡献。

和谐的经验是如何积累的?姑苏区政府负责旧区拆迁的工作人员说,换位思考,为群众所想,是他们的原动力。一位工作人员说,“理”与“法”是他们的两大法宝和利器。

该区负责拆迁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和我们谈起了他们记忆中最难办的一次拆迁案例。早在2014年,根据市政府的统一规划,将协商拆除苏州高新区西环路劳动路段西侧的一处汽修市场,进行沿江景观带改造建设。做为经营管理方,某货仓管理有限公司十分积极,承担起了协调商户撤场的任务。由于早在政府拆迁通知正式下达的一年前,这家货仓管理公司就已经和汽修市场内所有的租户在承租合同到期后自然终止了租赁关系,租赁户在接到市场不再续签的通知后也都先后在吴中区或相城区找到了新的经营场地,并已开始正常经营。事情发展应该十分顺利。但是,在得到要政府拆迁的利益的驱使下,这些曾经的租赁户们居然悄悄地搬了回来。

工作人员说,当他们走进市场时,环境的十分脏、乱、差,浓烈刺鼻的味道,让他们感到窒息。当时,就在这样的环境下,还有几个看似更像社会无业游民的男子用十分激烈的言辞表达他们的强烈不满和诉求:“我们没饭吃,要拆掉我们的汽修厂,不给足拆迁款休想!”,在院内还有几位看似乡下年近七旬的老人在闲坐聊天。

本已结束租赁的商家与拆迁办其实并无关联。而且经营方货仓管理公司,也已经和曾经的商家租赁关系早已合同结束。按理,完全可以执行强制拆除手段,且作为市场管理者的也十分配合。但相关工作人员却没有那么做。为了和谐,他依旧做了耐心的解释工作。为支持政府创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货仓管理公司甚至让出了本应该合法得到的补偿款,让给这些曾经的租赁户在协议上签字确认并撤离,在此条件下,大多商户也就撤离了。

但不可否认,利益熏心下,还是有些人想钻空子。他们开始在墙上写上巨幅广告要求所谓的“申冤”,面对此景,相关拆迁人员没有“动怒”依然采用协商解决的办法,举行宣传疏导。本着依法拆迁这一原则,相关部门责成经营方,某货仓管理公司协商,用法律手段解决。

结果是显而易见的。这一小群“拆迁闹”们第一轮在法庭上败诉,但他们不认、不搬、不服判决,接着上诉,二审判决结果又是败诉。面对法律的判决,这些“拆迁闹”只得自行灰溜溜地离开。

我们崇尚的社会和谐一定是在维护法律尊严及司法约束的基础上,合情、合理、合规、合法公正地保护每个社会成员的合法权益。 区拆迁工作的负责人如是说。他们认为,对于旧区改造拆迁,这种涉及原则性的大事,对于群众,一定要说理说法。就像上述事件,如果还有极其个别的人依然无理取闹,也会按法律手段采取相应措施。

多年实践经验表明,绝大部分的百姓都是讲道理的,面对一时想不通的群众,要更耐心的继续做好工作,给百姓一个有理有法有节的交代。即便别有用心者,也该用法律来维护公平正义,在和谐社会的新常态系,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顾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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