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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要求着力解决好"南旱北涝"暴露的农田水利突出问题

发布于:2013-10-23 16:36:00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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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10月22日电 (尹深)据水利部网站消息,水利部近日下发《水利部关于印发全国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突出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重点,特别是要着力解决好今年“南旱北涝”中暴露出的农田水利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通知》要求,要抓紧修复水毁灾损水利工程。充分利用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建设的黄金季节,倒排工期,限期修复各类水毁灾损水利设施,特别是水库、堤防、水电站、居民生活供水工程、农田灌排设施和水源工程,确保春播春种和安全度汛,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通知》指出,加强抗旱水源建设和水量调度。认真分析近年来干旱规律和灾情特点,总结抗旱经验教训,密切关注旱情发展,按照大中小微并举、蓄引提调结合的原则,加强重点水源、应急备用水源以及区域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特别是针对今年南方干旱暴露出来的部分地区水源工程缺乏等问题,加快实施全国抗旱规划实施方案,因地制宜建设一批水源工程。完善抗旱预案方案,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和计划用水,大力推广先进节水灌溉技术和节水设备,统筹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需要,科学应对干旱灾情。

《通知》全文如下

水利部关于印发全国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水农〔2013〕38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战略部署,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动员和凝聚社会各方力量,抓住冬春有利时机,再掀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新高潮,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建设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兴水强农惠民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以改善和保障民生、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防洪抗灾能力、提高供水保障能力和水土资源利用效率、促进美丽乡村建设为重点,统筹规划、标本兼治,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全面推进,进一步加强领导,创新机制,增加投入,整合资源,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大兴农田水利建设,确保在组织发动上有新举措,在政策机制上有新突破,在财力投入上有新增长,在建设内容上有新拓展,在质量效益上有新提高,在兴水强农惠民上有新佳绩,为保障粮食安全、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指标

2013-2014年度全国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总投资计划同比增长10%以上,出动机械台班(套)、完成工程量及主要效益等指标稳步增长,农民投工保持基本稳定。

(一)资金投入。计划完成总投资3371亿元,同比增长10.9%。其中,中央投资1316亿元,地方各级财政投入1601亿元,群众和其他社会组织投资454亿元。

(二)投工投劳。计划农民投工投劳36.4亿个,同比基本持平。

(三)出台机械台班。计划出动机械台班3.07亿台(套),计划同比增长11.2%。

(四)完成工程量。计划土石方量111.03亿立方米,同比增长5.1%;修复水毁灾毁工程21.5万处,疏浚河道4.9万公里,清淤沟渠53.7万公里,新建、改造泵站1.8万座,水库除险加固8260座,堰塘整治31.9万处,建设村镇供水工程4.7万处。

(五)综合效益。新增旱涝保收农田面积2637万亩,新增灌溉面积2082万亩,新增除涝面积837万亩,改造中低产田面积2320万亩,新增节水灌溉工程面积3843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8万平方公里,新增供水受益人口6812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主要任务指标见附表。

三、实施重点

各地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突出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重点,特别是要着力解决好今年“南旱北涝”中暴露出的农田水利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具体如下:

(一)抓紧修复水毁灾损水利工程。充分利用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建设的黄金季节,倒排工期,限期修复各类水毁灾损水利设施,特别是水库、堤防、水电站、居民生活供水工程、农田灌排设施和水源工程,确保春播春种和安全度汛,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二)加强抗旱水源建设和水量调度。认真分析近年来干旱规律和灾情特点,总结抗旱经验教训,密切关注旱情发展,按照大中小微并举、蓄引提调结合的原则,加强重点水源、应急备用水源以及区域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特别是针对今年南方干旱暴露出来的部分地区水源工程缺乏等问题,加快实施全国抗旱规划实施方案,因地制宜建设一批水源工程。完善抗旱预案方案,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和计划用水,大力推广先进节水灌溉技术和节水设备,统筹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需要,科学应对干旱灾情。

(三)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进一步落实农村饮水安全保障行政首长负责制,优先实施城镇管网延伸,大力发展规模化集中供水,圆满完成2013年度中央计划解决的5515万农村居民和828万农村学校师生的饮水安全建设任务。强化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提高农村集中供水覆盖率和水质合格率,稳步推进县级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能力建设,创新工程建管体制机制,全面落实用地用电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和良性运行。

(四)加快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配套改造。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强化施工进度控制和质量监管,确保2014年春灌前完成2013年度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灌排泵站更新改造任务,统筹灌区渠系配套,解决农田灌排“最后一公里”问题,着力加强重点涝区治理,不断提高农田大中型灌排工程的配套率和完好率,不断提高灌溉保证率和排涝标准。同时,加快在建大中型灌区建设步伐,在水土资源条件具备的地区,力争新开工一批灌区,努力扩大有效灌溉面积。

(五)加快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切实做好第三、四、五批1200个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加强田间工程建设、节水灌溉推广、河塘清淤整治和一般中型灌区配套改造,加大西南、西北等地山丘区“五小水利”、雨水集蓄利用等工程建设力度,配套实施土地平整、机耕道建设和土壤改良、测土配方施肥等技术措施,改造中低产田,集中连片、整体推进县域农田水利建设,进一步扩大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面积。

(六)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因地制宜、因水制宜确定节水灌溉发展模式和技术路线,通过落实和完善各项节水灌溉政策措施,统筹整合小型农田水利、农村土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规模化节水灌溉增效示范和牧区节水灌溉饲草料地等项目资金,结合贯彻《国家农业节水纲要》和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组织和引导社会各方大力推广普及管道输水、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促进转变发展方式和提高用水效率。加快推进东北四省区节水增粮行动及西北、华北等重点区域集中连片、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开展国家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市、县)创建活动。今冬明春新增节水灌溉工程面积3843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000万亩以上。

(七)加强防洪薄弱环节建设。2013年底前完成15891座重点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加快其他一般小(2)型水库和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进度。继续抓好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灾害防治,加快推进大江大河大湖及大江大河重要支流治理、控制性骨干水利工程建设和江河蓄滞洪区建设,着力完善防洪减灾综合体系,全面提高防御洪涝灾害能力。

(八)搞好水土保持和生态治理。加快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工程、重大水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及生态脆弱流域和区域治理步伐。以小流域综合治理为重点,着力抓好坡耕地水土流失和侵蚀沟综合整治,推进革命老区等重点地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抓好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加强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建设及病险坝除险加固。抓好牧区节水灌溉饲草料地建设。加快实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和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建设。大力开展农村水系治理、河塘清淤疏浚、塘坝整治、水利血防、水污染防治等工程建设。

四、保障措施

针对当前农村生产方式发生变革、土地流转加速、城镇化推进加快、农业比较效益持续下降、农民兼业化趋势更加明显等新形势、新变化,各地要进一步强化保障措施,创新体制机制,推动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顺利开展和各项任务如期完成。

(一)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各地要按照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制定完善本地区年度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按照需要与可能,区分轻重缓急,合理确定年度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实施重点,落实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及时把年度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指标、任务和建设内容,逐级分解,层层落实。

(二)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各地要以全面落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逐级落实责任,明确部门分工,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充分发挥政府在规划编制、资金筹集、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建立绩效考核和激励奖惩机制。地方各级水利部门要把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抓好方案制定、施工组织、进度控制、质量监管和运行维护的技术指导和服务,确保取得实效。

(三)进一步拓宽投融资渠道。各地要强化县级农田水利建设规划对各类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和资金的整合作用,加大公共财政对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力度,全面落实土地出让收益计提及统筹、民办公助、以奖代补、农机具购置补贴、财政贴息、金融支持等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参与水利建设的政策,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冬春农田水利建设。同时,加快探索建立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个人回馈社会和社会支持水利的投入机制。

(四)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在总结以往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的基础上,着力创新机制,切实调动基层政府和群众(组织)两个积极性。要依托规划整合社会各方资源和力量,既发挥聚集规模效应,又保持工作连续性。要通过完善绩效考核和“一票否决”、评比表彰、“以奖代补”等机制,激发和调动基层政府的积极性。要采取把决策、建设和管理等权限交给农民群众以及提高财政奖补比例和提供技术服务等方式,鼓励和扶持农民及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真正成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护和受益主体。

(五)强化建设与运行管理。要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加强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探索适合小型农田水利特点的建设管理模式,规范工程建设管理行为。要足额落实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人员基本支出和工程维修养护经费,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落实管护主体、责任和经费。积极推进农业综合水价改革,落实好农业灌排工程运行维护费用补助、公益性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奖补等政策,促进工程良性持续运行。加快推进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确保2013年年底前全面完成乡镇(流域)水利基层服务机构建设任务。

(六)做好跟踪监督检查。要健全涉水法规、技术标准、规划、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强化依法监督管理。要加大行业督导检查、现场督办、“飞行”检查、动态信息通报、总结评估和绩效考核等力度,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稽察等部门作用,共同做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全程跟踪监督检查,帮助优化设计方案,解决资金、技术和管理难题,确保建设任务保质保量圆满完成,确保“四个安全”。要实行全程信息化管理,及时将数据入库,提高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监管水平和效率。

(七)切实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着力做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政务信息报送和宣传引导,大力宣传中央关于水利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和政策举措,大力宣传农田水利建设的新进展和新成效,大力宣传农田水利建设中创造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大力宣传组织发动群众开展农田水利建设的典型事例和人物,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良好氛围。

做好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各地要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战略部署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各项措施,迅速掀起冬春农田水利建设新高潮,着力夯实服务“三农”和保障民生的水利基础,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贡献。

水利部

201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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