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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务报网络版(社保转接税务后有什么明显变化,你是欢喜还是继续愁)

发布于:2024-08-13 13:58:01 来源:互联网

个税起征点提高至5000元后,不少人担忧,在社保征管系统改革下,个人工资收入“明升暗降”,对于这些问题,9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重磅表态:抓紧研究适当降低社保费率,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

众所周知,根据法律规定,企业和单位职工到手的工资是扣除五险一金以及个税后的余额,根据8月29日的新个人所得税法决定草案,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由原来的3500元提高到5000元,而且增加了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扣除项,可为何还是有人担心负担增加呢?

原因在于社保由税务统一征收后,有关部门对社保和税费的征收能力大大增加。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即我们常说的社保)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而原来的征收方式分为三种:一是社保局负责征收,企业员工是多少,工资总额是多少?企业在社保局网站填写就可以了,社保局会按照你上报的信息收缴社保费,这是最普遍的一种方式。二是税务局负责征收,社保局负责管理,由于是两个不同的系统,对信息真实性核查的成本也很高。三是税务局同时负责征收和管理,只有少数城市采用这种模式。

由于社保、个税的征收和管理分属两个不同的部门,信息渠道并不够通畅,加上社保最低缴费基数和个税起征点有较大差距,企业正儿八经缴费的不多。目前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3500元,而社保最低缴费基数各地方也不一样,我们就先假定是2000元吧,在税费差距和分部门管理的情况下,有的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减轻负担,在社保局报的工资可能是2100元,在税务局报的工资可能是3500元,但实际工资可能是6000元。

按照法律规定,无论是个税和社保费都是要按照实际工资来申报,实际工资包含你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加班费、车补、房补等,说白了因劳动而获得的所有报酬就是实际工资总额。目前深圳平均工资就已经达到8348元,你可以算算要缴多少税费,但实际情况是缴费金额是偏低的。

社保由税务统一征收后意味着员工工资申报只能是同一个数,这就意味着如果你以实际的工资去申报,那么你的税费将会比以前大幅增加,因为以前是少报。但如果你还像以往那样报少数,那么又与银行对账单明显对不上,面临偷税漏税指控的麻烦。

现在中国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已经逐渐升级到了金税三期,金税三期说白了就是横(所有税种、所有部门,比如工商、海关等)纵(总局和分局)统一联网,这个系统非常强大,强大到任何企业难以作假账、虚账。

举个例子:金税三期之前,A企业的收入是100万,费用是40万,那么有60万需要缴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但是A为了少缴税,申报的费用是100,那么企业所得费就是零。金税三期出来后就可以把这些漏洞补不上,你说你的费用是100万是吧,但是通过金税三期核对了与你有关联的企业,发现你的账本和下游企业的账本明显对不了,这就可以发现问题了。

所以在金税三期之下,你的所有税费必须真实,包含个税。而社保由税务统一征收后个税的工资和社保工资必须是一样的,这样一来你的社保费用大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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