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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资料全套范例(一般纳税人既提供建筑施工又销售建筑材料如何计税)

发布于:2024-07-10 15:46:13 来源:互联网

一般纳税人既提供施工又销售建筑材料,如果施工和建材料属于同一对象,可分为三种模式。

第一、如果安装在施工中占比不大,比如入户门,防火门,灯具等可直接开具材料发票,安装签到合同里面属于供货合同,报价项目里面包含安装就可以,这样可能施工单位略吃亏,但是如果利润划算,还是可以,很多甲方都是这样操作的。

第二,如果安装在工程中占比较大,就将材料和安装分开签到合同,比如铝合金门窗,会签到材料合同和安装合同,材料开具17%点税票,按照开具11%或者3个点税票。电梯设备也是这样操作,签到设备供货合同和按照安装合同。

第三种,直接签到安装合同,开具11%点或者3%点的安装发票。比如消防通风排烟工程,消防工程合同,总包合同等都是按照这种模式操作。

以上简单罗列一下,具体还要签到合同如何约谈,合同如何签到。总之作为施工单位能越少开具税点越有利,作为发包方越开具税点高,抵扣就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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