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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工多少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旷工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发布于:2024-06-13 16:40:14 来源:互联网

旷工,是指职工除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无法履行请假手续情况外,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又不按时出勤,或者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或者请假期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等出勤情况。

企业现在定员定岗,一个萝卜一个坑,某个职工旷工行为要影响企业正常工作,重要岗位职位旷工甚至导致企业停产,因此旷工属于职工最严重违纪行为之一。以前国有企业员工联系旷工十五天就可以开除公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如果用人单位经过民主程序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明确规定员工有旷工行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该规章制度向劳动者公示即可作为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依据,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用人单位经过民主程序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明确规定员工有旷工行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该规章制度没有向劳动者公示,用人单位不能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或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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