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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安全出口距离标准)

发布于:2024-01-12 10:22:00 来源:互联网

一、基本参数【出口成双隔5米】

每座建筑或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数目不应少于2个,且相邻2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0m。

这是基本参数,出于安全疏散考量,基本要求就是2个出口,且不能太近,这样可以给疏散人流提供2个不同方向的疏散路线,而且不会相互干扰。

二、建筑出口放宽的特殊情况【二级坚(千)强(防火墙)通3(三成)甲(甲级门)】

一、二级耐火等级公共建筑内,当一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全部直通室外确有困难时,符合下列规定的防火分区可利用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甲级防火门作为安全出口。

1)应采用防火墙与相邻防火分区进行分隔。【不能使用卷帘、水幕等代替设施】

2)建筑面积大于1000㎡的防火分区,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数量不应少于2个;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1000㎡的防火分区,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数量不应少于1个。【如果防火分区很大,则还是必须有2个直通室外的出口】

3)该防火分区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疏散净宽度,不应大于计算所需总净宽度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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