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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什么意思(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是什么意思)

发布于:2023-12-17 09:28:04 来源:互联网

  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就是暂时不立即执行死刑,给二年的考验期,根据罪犯在二年考验期内的表现再来决定是否需要执行死刑。

  如果罪犯在二年的考验期内没有再故意犯罪的,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所以,只要罪犯在二年考验期内不再故意犯罪,最后是不会被执行死刑的。

  《刑法》

  第五十条 【死缓变更】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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