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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盖房子(人家盖二层,挡我家光了,怎么做能制止呢?有法律支持吗)

发布于:2023-12-04 13:58:04 来源:互联网

你好,很乐意回答你提出的“农村盖二层,当我家采光了,怎么能制止呢?有法律支持吗?”的相关话题,谈谈我的看法。

首先、很遗憾的告诉你,就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还没有哪一部法律规定涉及农村盖二层,造成影响挡光,给予法律支持的条款。你说的挡光,严格意义上说应该是日照权。日照权也叫阳光权,指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能享受充足,无害阳光照射的权利。查阅了2011年9月9日施行的《农村住房建设技术政策(试行)》,其中,第三条住房设计之15坚持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做好住房空间,平面布局之(1)规定:为满足村民的不同需求,可采用垂直和水平分户两种布局方案。垂直分户2~3层,较适用于从事农业和发展庭院经济的农户,水平分户四到五层,较适用于部分脱离农业生产的农户。

在第三条住房设计第15条坚持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做好住房空间,平面布局之(3)规定:提高住房的适应性。室内空间组织宜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可分可合,适应不同时期家庭结构变化,避免频繁拆改。住房层高一般宜在2.6至3.0米之间,其中底层层高可酌情增加,但一般不得超过3.3米。

其次、我又翻阅了《民法通则》和《物权法》。与你提出的问题类似规定的有《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物权法》第89条通风,采光和日照的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看完这些法律法规,总觉得这些法律法规更适宜统一规划城镇自建房的法律维权。如果你以这两部法律法规,来维护自己的采光权也未尝不可。

最后、关于是否侵犯你的日照权的认定,也是有规定和讲究的,不是你说侵犯就侵犯了。由于农村自建房没有统一的规划,大家都是根据宅基地面积建造的。而且房子与房子的距离和密度也不是很大。盖二层的应该是你前面的邻居,他房子影响你的日照也就是中午那一会儿,基本上不算影响你的日照权,而且比城市里的小区的楼房住家户的日照权强多了。那些小区的楼房密度小,楼间距小不但影响采光还影响日照。

因此建议关于邻居盖二楼挡光的事,你别追究了。人家盖房只要没有超过宅基地面积,就让人家盖。如果你觉得影响你的日照权,你也可以盖二层甚至三层啊!也没有人管你。在我老家,耳闻目睹过前后邻居关于前面邻居盖房留后窗的纠纷。后面的邻居不愿意前面的邻居盖房留窗户,特别是二层留后窗,极力反对。

我曾经不理解为啥不让前面的邻居留后窗。当我站在前面邻居二层的后窗户前,居高临下,后面邻居家的院子真是一览无余,打开玻璃窗,连说话都能听见,简直没有一点隐私可言。有一种被人窥视隐私的感觉。所以,从那时起,我就特别能理解后面邻居极力反对的感受了。当然前后邻居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前面邻居后窗户照留不误,你也没有办法。因为前面邻居按窗户的事,两家大吵大闹,甚至大打出手的,也不在少数。可是,前面邻居认为,没有哪一条法律规定,在农村,盖二层就不能留后窗户啊。留不留后窗户是我的权利和自由。我没有侵犯别人的权利啊!你说,找谁说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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