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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三日起铁路实行退改签新规提前十五天不收退票费

发布于:2014-12-01 07:29:00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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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11月30日电 (记者陆娅楠)铁路客票延长预售期至60天后,为了最大限度方便旅客、让旅客充分利用车票资源,自2014年12月3日起,实行新的退票、改签规则。

根据新规,对开车前15天以上退票的,不收取退票费。这主要是考虑,15天为车票再次销售留出了比较充分的时间,铁路公共资源能够得到比较充分的利用。

为了让更多的旅客最大限度利用车票资源,减少占票浪费运力,同时也便于已持有车票旅客的行程调整,在其他列车有余票时,可以改签发到城市相同的车票。具体来看,开车前48小时以上,可改签预售期内的任意车次;开车前48小时以内,可改签从办理改签之时至票面日期当日24时之间的其他车次,不办理票面日期次日及以后的改签;开车之后,旅客仍可改签当日其他车次。

《 人民日报 》( 2014年12月01日 02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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