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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7·30”爱国宗教人士被害案有功人员受到表彰奖励

发布于:2014-08-12 07:43:00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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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喀什处置“7·30”爱国宗教人士被害案有功人员受到表彰奖励

本报乌鲁木齐8月11日电 (记者胡仁巴)新疆喀什地区9日在疏勒县公安局召开大会,对处置“7·30”爱国宗教人士遇害案件有功人员予以表彰奖励。

7月30日,喀什市艾提尕尔清真寺伊玛目居玛·塔伊尔大毛拉主持完晨礼后,遭受3名暴徒袭击,被残忍杀害。案发后,公安机关迅速锁定目标,实施抓捕。当天中午,行凶暴徒被抓获,案件告破。

现查明,图尔贡·吐尔逊、麦麦提江·热木提拉、努尔买买提·阿比迪力米提3名暴徒受宗教极端思想影响,预谋通过“干大事”提高影响力,于7月30日残忍杀害居玛·塔伊尔大毛拉。

表彰大会上,疏勒县公安局、塔孜洪派出所分别被奖励10万和5万元工作经费,5名民警授奖1万元。疏勒县公安局闻警即动,迅速开展卡点查控、追捕堵截等工作,及时发现犯罪嫌疑人,及时稳控、及时抓捕。犯罪嫌疑人抓捕中,3名暴徒持刀斧砍杀公安民警拒捕,民警果断处置,击毙2人,抓获1人。

《 人民日报 》( 2014年08月12日 06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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