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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责令7省市限期公开社会抚养费信息

发布于:2013-11-04 00:40:00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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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卫计委责令7省市限期公开社会抚养费信息

律师就19省份未公开抚养费信息提行政复议 卫计委目前已完成14省份案件审理

卫计委责令7省市限期公开社会抚养费信息

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官方网站消息,对于今年8月,浙江律师吴有水以天津、河北、山西等19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计生委逾期未作出社会抚养费相关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为由,向卫计委提出19份行政复议申请一事,国家卫计委已依法受理,并对未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的辽宁、安徽等7个省份作出责令限期答复的决定。

据卫计委官网介绍,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卫计委与吴有水进行沟通,了解了案件情况。目前,已完成对14个省份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并将于近期陆续审结其余行政复议案件。在已经审结的14个案件中,山西、内蒙古、黑龙江、贵州、西藏、陕西、宁夏等7个省份,因超出法定期限作出答复,卫计委已依法作出确认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行政复议决定。辽宁、安徽、江西、山东、海南、重庆、甘肃等7个省份,因未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卫计委因此依法作出责令限期答复的行政复议决定。

卫计委提出,行政复议是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渠道,是行政机关内部自我纠错的重要途径,对于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有利于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解决行政争议。

同时,卫计委表示,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有效监督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履行法定职责,体现了卫计委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出发点和立足点,以及推动卫生计生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新闻背景

截至上月初仍有9省份未公布抚养费

今年7月11日,浙江律师吴有水向全国31省份人口计生委和财政厅申请公开2012年度社会抚养费总额及收支预算、审计信息,其中14省份不答复或拒绝公开。8月,吴有水就19家省级计生部门、12家省级财政部门没有在法定期限内公开社会抚养费信息一事,致函国家人口计生委和财政部,提起行政复议。9月1日,14位女律师联名致信审计署,也加入追问社会抚养费的行列。

截至上月初,仍有9省份未在接到信息公开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公开其社会抚养费的征缴数额。其中,广东省人口计生委和江苏财政厅明确表示不能给予公开。

审计署:超一成社会抚养费未入国库

2013年9月,国家审计署公布了河北、湖北、湖南、陕西、江西、四川、云南、重庆等9个省市45个县2009年至2012年5月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实施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这也是近年来首次公布社会抚养费的审计调查结果。

结果显示,从2009年至2012年5月,45个县共收取社会抚养费28.11亿元,其中超过3.2亿元未按规定及时缴入国库管理,部分资金被截留、挪用。各地普遍存在挪用、坐支、截留社会抚养费的现象。同时,存在违规下达社会抚养费征收任务、虚报费用、缴纳尺度不一致等行为。

文/本报记者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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