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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长:贯彻疑罪从无原则防冤假错案

发布于:2013-07-05 12:31:00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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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周强就冤错案表态发现一起纠正一起

京华时报讯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昨天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强调,冤错案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极大伤害,要坚决防止和依法纠正。

贯彻疑罪从无原则

周强强调,坚守防止冤错案底线,增强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信心。要坚决依法纠正冤错案,发现一起、查实一起、纠正一起。这是司法自信的表现,也是公正司法的必然要求。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通过依法纠错,使正义最终得以实现、受害者得到赔偿、责任者受到追究,使纠正错案成为推进公正司法、保障人权的正能量。

周强说,要正确理解和贯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原则,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在刑事、民商事、行政等各个审判领域都要坚决防止冤错案。要健全完善预防和纠正错案机制,吸取错案教训,完善案件质量监控体系,案件审理中的每一个环节都要把好关口,都要负起责任,绝不能走过场,尽最大努力保证公正裁判。“要让有理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人打得赢官司、让打赢官司的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让确有错误的裁判依法得到纠正。”周强说。

保障律师阅卷权利

法院坚持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是避免冤错案的保证。最高法院提出,要坚持严格依法办事、严守法治原则,建立健全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机制,完善指定管辖、提级管辖等制度,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

最高法院要求,法院要尊重和保障律师依法履职的权利。要切实保障律师阅卷、举证、质证、辩护等权利。要认真听取律师的辩护和代理意见,充分发挥律师在依法认定事实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综合新华社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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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正冤错案已在近期一系列案件审理中得到体现。

3月26日,服刑近10载的张辉、张高平叔侄被浙江高院依法再审宣告无罪。

4月25日,河南李怀亮涉嫌故意杀人案在平顶山中院宣判,被羁押近12年,多次审理后,李怀亮终于重获自由。

6月25日,河北高院开庭审理王书金故意杀人、强奸上诉案。这起案件与1995年已被执行死刑的聂树斌强奸杀人案密切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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