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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立法为治国之要务)

发布于:2024-04-05 17:34:04 来源:互联网

高质量立法既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也是体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细致功夫。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多部法律草案和报告。从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到实现未成年人犯罪分级预防;从依法保障档案信息化建设,到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立法活动更加贴近民生焦点、规定更加精准周密,不断筑牢国家治理的制度基石。

法律是社会问题的综合性解决方案,法律发展反映着时代精神和特征。回顾改革开放以来法治进步与国家治理的关系,一条主线清晰可见,那就是在国家发展和国家治理的各方面和全过程,都更加注重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引领保障功能。从改革开放之初,强调“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到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从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认识不断深化,开辟了全面依法治国理论和实践的新境界,在法治轨道上坚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面对社会的飞速发展,人们对立法的期许更大,社会对立法的要求更高。尤其是随着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面对的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更要发挥好立法和法治在推进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发展要高质量,立法也要高质量。”立法如何以人民为中心,聚焦现实问题,回应人民所急所盼所需?法律如何体察社会脉动,从而更加科学、务实、可行?不同规定之间如何形成制度合力,发生化学反应?对这些问题的回应,成为新时代高质量立法的内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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