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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建设人才网(2021宁德人才补贴申请条件)

发布于:2024-02-04 21:10:03 来源:互联网

适用对象

福建省高层次人才包括省级高层次人才和市级高层次人才。省级高层次人才划分为特级人才、A 类人才、B类人才和C类人才,适用于在闽就业创业的引进人才(在闽就业或创业时间不超过1年,且来闽前在省外学习或工作连续3年以上的人才)、现有人才(除引进人才外,其他已在闽就业创业的人才)和有意来闽就业创业的待引进人才(已与省内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或拟来闽创业的人才),不受国籍、户籍限制。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列入认定范围。

福建省高层次人才实行认期制管理,认期为6年。认期自认定单位发文确认之日起计算。认期内,高层次人才取得新业绩满足更高层次人才对应条件的,可随时申请晋级;晋级后,认期重新计算。认期满后,若要继续享受高层次人才待遇和支持,须重新认定。

二、人才认定

满足相关认定条件的人才按程序直接认定为相应层次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授权各设区市组织部门及省人社厅开展,主要程序一般包括网络申报、分级审核、社会公示、研究认定、发文确认、报备发证。

待引进人才可先行按引进人才资格条件申报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进行预认定,待正式落地我省后,确认为相应层次高层次人才,按引进人才进行管理,享受有关政策支持。认期自落地我省之日起计算。预认定资格半年内有效。

人才在设区市内流动的(不含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流向其他县),继续享受相关政策支持,认期继续计算。由三明、南平、龙岩、宁德、平潭等地往福州、厦门、漳州、泉州、莆田等地流动的,以及由设区市依据相关条件自主认定的人才跨设区市流动的,须向流出地报备、在流入地申请重新认定,重新计算认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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