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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结算汇总表(纳税人在两家公司获得工资收入,如何申报个人所得税)

发布于:2024-02-02 08:34:04 来源:互联网

正常情况下一个人如果在两家公司任职,只能与一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和另一家公司签劳务合同。两种合同的区别是,劳动合同是正式员工,需要依法缴纳社保和公积金,工资收入按工资薪金纳税;劳务合同算兼职员工,不用交社保和公积金,工资收入按劳务报酬所得纳税。

对于同一人在两家公司领取工资收入,如何申报个税举例如下:

2019年小李为A公司会计,签订劳动合同,每月工资8500元(为方便计算不考虑社保和专项附加扣除)。同时小李给B公司做兼职会计,每月领取工资1500元。

在B公司按照劳务报酬缴纳个税:

全年累计缴纳个税=(1500-800)*20%*12=1680元。

在A、B两家公司全年合计缴纳个税=1680+1680=3360元。

从2019年个税改革开始,一个人在两个单位获得工资收入不用合并申报个税,只需在次年3-6月做汇算清缴,个税申请多退少补。

所以,小李应在2020年3-6月做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对2019年全部综合所得做汇总申报,个税申请多退少补。

假如小李2019年只有以上两笔综合所得,

全年应纳税收入=(8500+1500)*12=120000元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120000-5000*12=600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60000*10%-2520=3480元

汇算清缴应补税金额=3480-3360=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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