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评论 >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注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名字有什么要求)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注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名字有什么要求)

发布于:2024-01-02 13:58:03 来源:互联网

个体工商户的名称依次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和组织形式组成。经营者名称可以作为个体工商户名称中的字号。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不得作为商品名称,但有其他含义的除外。

个体工商户的组织名称可以选择“工厂”、“商店”、“大厅”、“部门”、“银行”、“中心”等字样,但不应使用“企业”、“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字样。

个体工商户登记需要下列材料:

1.《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由操作员签名。

2.经营者申请登记为家族企业的,主办经营者应当登记为经营者,所有参与经营的家庭成员应当在《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签名确认。提交户口簿或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的证明,提交其他参与经营的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并记录其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3.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的登记前必须报经批准的项目,还应当提交相关许可或者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4.营业场所使用证明。个体工商户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如果他们租用另一个地方,应提交该地方的租赁协议和产权证书的副本;如不能提交营业场所的产权证明,可提交市场主办单位、政府批准的各开发区管委会、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村民委员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5.委托代理人的,还应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如果上述项目未注明提交副本,则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个体经营者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扩展知识;

第十八条 在同一登记机关管辖区域内个体工商户名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登记:

(一)与已登记注册或已预先核准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相同;

(二)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

(三)与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1年的个体工商户名称相同的;

(四)与注销登记未满1年的企业名称相同的。

第十九条 个体工商户名称牌匾可以适当简化,但不得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

第二十条 个体工商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一)因经营范围涉及的登记前置许可被撤销不得再从事某项业务,但其名称又表明仍在开展该项业务,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名称变更登记的;

(二)擅自使用他人已经登记注册的市场主体名称或者有其他侵犯市场主体名称权行为的。

第二十一条 登记机关强行要求或者变相强行要求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申请予以登记,或者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十二条 个体工商户名称争议解决程序,参照适用《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三条 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有关文书式样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统一制定。

第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依照本办法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