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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

发布于:2015-03-14 08:31:00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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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位全国人大代表就完善高等教育治理结构答记者问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

本报北京3月13日电 (记者赵兵)如何提升高校以及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如何扩大和落实高校自主办学权力,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如何促进教育公平?13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举行记者会,五位全国人大代表就完善高等教育治理结构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四川大学校长谢和平代表认为,大学生创业不存在失败。“现在社会上讲的失败是算的一笔经济账,实际上大学生创业成败的过程,对大学生的人生来说是一笔宝贵的财富。”

贵州大学校长郑强代表表示,大学和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和一个国家的发展阶段相联系。中国的大学一定是随着中国社会的同步前进而发展的,“所以,我觉得中国创新能力的培养要积累”。

广东省教育厅厅长罗伟其代表介绍,广东省教育厅对高校行政审批权下放85%,同时减少对高校的微观管理。在政府放权的同时,高校也需要加强章程建设和内部机制创新,以承接下放的权力。

此外,海南大学校长李建保代表建议国家对没有教育部直属高校地区的地方重点大学给予生均拨款支持,将国家对地方高校的专项经费一部分转化为常规性拨款,并希望中央有关部门能够进一步规范和梳理地方高校与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提高工作效率。

江苏省教育厅厅长沈健代表介绍,2013年开始,在江苏的外来务工和就业人员的随迁子女,只要取得江苏的高中学籍,接受了完整的高中阶段的学习,就可以在江苏报名参加高考。这一政策实施以来,2013年,347名外来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在江苏报名参加高考,263名符合条件的学生被在江苏招生的高校录取;2014年,3002名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江苏报名参加高考,2309人被在江苏招生的学校录取;2015年高考的报名工作已经结束,目前有7454名符合条件的来苏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已经报名,准备在江苏参加高考。

《 人民日报 》( 2015年03月14日 05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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