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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请问在山东济宁怎么办居住证)

发布于:2024-07-09 14:52:01 来源:互联网

一、办理条件

(1)申领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2)外地户籍人员在山东省居住 6 个月以上,并在北京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或连续就读

二、办理地点

居住地公安派出所

三、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在居住地的合法居住证明材料

(2)选择合法稳定就业的,即提供下列任一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由本市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距经营期限届满不少于 6 个月的《营业执照》

选择合法稳定住所的,即提供下列任一材料:

自有住房:《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

租住居民户房屋:尚有 6 个月以上租期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原件或复印件

租住农村宅基地房屋:尚有 6 个月以上租期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 + 房屋所有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居住在学校、医院、研究所等机关、企事业单位:加盖单位人事或保卫部门公章的《居住证明》

选择连续就读的,即提供下列任一材料

《学生证》、或中小学的《学生卡》、或所在学校及科研机构出具的《就读证明》

四、办理流程

1、提交材料

提交准备好的材料,并完整填写《山东省市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表》

2、核对材料

3、打印受理回执

4、领取证件

携带回执领取《居住证》

五、办理时间及费用

时间:15 个工作日,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的,可以延长至 30 日

相关规定:

根据《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章 第八条 第九条,居住证办理事项如下:

1、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由公安派出所发放居住登记凭证。

2、流动人口在宾馆、酒店、旅店等旅馆业内住宿,在医疗机构住院就医,在学校、培训机构寄宿就读以及在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住宿、住院、入学或者救助登记的,可以不办理居住登记。

3、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山东省居住证办理意见如下: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请您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居住、就业或连续就读等证明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居住登记。

或者通过互联网登录网址:山东民生服务在线或山东居住服务平台据实填报流动人口信息,并于10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居住、就业、就学等证明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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