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经济 >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行政单位资产的分类)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行政单位资产的分类)

发布于:2024-05-11 09:28:01 来源:互联网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包括种类如下:

1、事业单位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

2、可长期使用并保持原有实物形态,属于非流动资产;

3、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4、购置建造、接受捐赠和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