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经济 > 旅游“期货”产品,慎买!(消费连线)

旅游“期货”产品,慎买!(消费连线)

发布于:2016-01-29 08:41:00 来源:人民日报

今天,欧洲网分享来自人民日报的“旅游“期货”产品,慎买!(消费连线)”,希望大家喜欢。

时间跨度长,不确定因素多,事后维权难

旅游“期货”产品,慎买!(消费连线)

本报记者 杜海涛

近来,旅行社围绕出境游,纷纷推出提前半年甚至一年的旅游预售产品。这些被称为旅游“期货”的产品出发时间灵活、价格低至五折,有的还推出分期付款的优惠,受到不少游客关注。

“期货”旅游产品的特点,迎合了大多数消费者的心理需求。但与预付费储值卡类似,由于时间跨度长,行程计划可能会受到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

广东佛山消费者协会顾问团律师何万龙认为,“期货”旅游产品存在以下几点风险:

广告宣传风险。部分在线旅游网站发布广告时往往对行程安排、餐饮住宿、游览时间等方面夸大宣传,吸引消费者先行消费,而在消费者交了款项后,则删除之前的广告网页,并不再承认做过类似宣传。

合同风险。部分旅行社提供的合同中存在一些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条款。这些条款大多时候被放在不起眼的位置,以“温馨提示”“补充协议”等形式出现,合同签订后一旦发生问题,旅行社就会利用这些条文,让消费者吃“哑巴亏”。

转团风险。“期货”旅游产品是远期的计划型消费,由于并不是立即出发,很容易出现取消订单、旅行团人数不足等情况。旅行社可能会利用消费者的信息不对称,擅自转团拼团,侵害消费者权益。

预付款风险。部分线上网站要求消费者先交预付款,在消费者支付预付款后提出涨价要求,如果消费者拒绝,则拒退预付款。

何万龙建议,购买旅游“期货”的消费者要慎重下单:

选择资质良好、信誉度高、口碑佳的旅游服务商,不要在不熟悉的网站上轻易下单。

签订书面合同。无论是网上报名还是直接到旅行社营业厅报名参加旅行,只有签订旅游合同、书面确认具体行程、明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后,旅行者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障。

消费者签订合同时,不仅要警惕低价陷阱,还要明确旅程详细安排,看清是否有其他附加的约定条件。对有关网络宣传广告,最好截屏留存,一旦发生消费争议,便于维权。消费者要保存好旅游合同、收费票据等。

《 人民日报 》( 2016年01月29日 18 版)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