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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建设标准(云南省幼儿园建设标准)

发布于:2024-08-12 08:34:08 来源:互联网

那就是要根据居住人口规模配套建设幼儿园:居住人口规模达到5000人,或者住宅达到1500套及以上的城镇小区,应该按照9个班规模配套建设幼儿园,每增加600人,就增设1个班的建设规模。办园规模不适宜超过12个班,每班座位数最好在20到35座之间。对居住人口规模不足5000人或者住宅不足1500套的城镇小区,由县级政府统筹解决幼儿园规划、用地和建设问题。

第二点强调的就是配套的幼儿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办法》规定,开发建设单位必须在3个月以内,和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幼儿园和幼儿园建设相关的档案资料移交手续,签订接收协议书。配套幼儿园由教育行政部门办成公办幼儿园,或者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配套的公办幼儿园严格执行《云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按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配套幼儿园属于公共教育资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改或者闲置,不得出租、出售、转让、抵押或者改变用途。这一《办法》自向社会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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