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注 > 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16号令(关于4百万以下的工程能邀请投标的文件有吗)

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16号令(关于4百万以下的工程能邀请投标的文件有吗)

发布于:2024-08-11 18:28:02 来源:互联网

2018年3月27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即《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重新对必须招标的项目进行了定义,并于2018年6月1日施行。

【16号令】第五条:

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四条规定范围内的项目,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400 万元人民币以上;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2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