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注 > 2019招生简章(潍坊东明中学2019招生简章)

2019招生简章(潍坊东明中学2019招生简章)

发布于:2024-08-05 08:34:01 来源:互联网

你好,潍坊东明中学2019年招生简章如下:

按照省、市有关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安排,根据《高新区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潍高教字〔2019〕2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2019年招生简章如下:

一、招生对象

初中一年级招收接受完规定年限小学教育的当年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片区

1.北海路以东、潍安路以西、福寿东街以北至高新区边界;

2.潍县中路以东、惠贤路以西、健康东街以北、福寿东街以南。

三、招生计划

初中一年级计划招收12个班,每班不超过50人。

四、招生条件及办法

1.初中一年级招收本校片区内第一批次人员。若还有空余学位,可接收本集团小学毕业生和片区内第二批次人员报名。若本集团小学毕业生和片区内第二批次人员报名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数时,优先考虑本集团小学毕业生。其它视学位剩余情况,采取电脑派位或距离就近的原则,调剂到东华学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批次人员说明

(1)第一批次人员主要指房户一致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现役军人及烈士子女。包含下列情况:

①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有完全产权房产,且房产、户籍登记地址一致的;

②原有房产因旧村改造而搬迁的原住居民子女入学,按搬迁前房产(户口簿、拆迁合同等)所在片区申请学位的;

③学生及父母名下在潍坊中心城区(包含奎文、潍城、坊子、寒亭、高新、经济)无房产,学生与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居住,且学生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上,户口簿与房产地址一致的;

④房屋权利人为共同共有,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上只有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或适龄儿童,父母或适龄儿童的份额在50%及以上,且房户一致的;

⑤符合潍坊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潍发〔2018〕10号)和《潍坊高新区支持人才创新创业暂行办法》(潍高发〔2016〕3号)文件规定的高层次人才子女;

⑥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

(2)第二批次人员主要指学区内有完全产权房产,但学生户籍不在此房产上的(以下简称“单房产”)人员子女。包含下列情况:

①原有房产因旧村改造而搬迁的原住居民子女入学,申请按现居住地所在片区(与原住村不同片区的)学校申请入学的;

②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在高新区内购置房产且实际居住,但户籍与房产地址不一致的。

五、招生流程

(1)信息采集。5月10日—6月30日,学生家长(法定监护人)可登陆“潍坊高新入学”报名平台(登陆方式附后),完成信息采集或更改。无法进行网络报名的学生,可带齐相关证件,到东明学校或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教育惠民服务窗口,由工作人员帮助完成信息采集。

(2)信息审核。7月4日前,对提交的学生信息进行审核、校验,结果通过报名平台或手机短信反馈。

(3)学位申请。7月5日—7月11日,家长登录“潍坊高新入学”报名平台,结合学校招生条件,确认或选择公办学校学位。

4)学位安排。7月12日—7月15日,分批次进行学位安排。报名民办学校,但电脑派位未获取学位的,以及自愿放弃民办学校学位的,根据学生信息审核情况,可继续参与公办学校学位安排。

(5)公示结果。8月1日前。

(6)入学办理。完成学位分配的学生,家长可通过“潍坊高新入学”平台获取入学通知书及入学须知,并于8月17日凭入学通知书到学校(锐新楼一楼)领取入学须知,办理入学手续。

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