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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水池设计规范(消防水池规定)

发布于:2024-07-05 08:34:14 来源:互联网

当消防水池采用两路消防供水且在火灾情况下连续补水能满足消防要求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应根据计算确定,但不应小于100m3,当仅设有消火栓系统时不应小于50m3。

消防用水与其他用水共用的水池,应采取确保消防用水量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

消防水池的出水、排水和水位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消防水池的出水管应保证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能被全部利用;

2 消防水池应设置就地水位显示装置,并应在消防控制中心或值班室等地点设置显示消防水池水位的装置,同时应有最高和最低报警水位;

3 消防水池应设置溢流水管和排水设施,并应采用间接排水。

消防水池的通气管和呼吸管等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消防水池应设置通气管;

2 消防水池通气管、呼吸管和溢流水管等应采取防止虫鼠等进入消防水池的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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