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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法实施条例全文(采购人是否有权自行确定采购方式)

发布于:2024-06-28 13:58:01 来源:互联网

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如需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其他采购方式,应当经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采购。

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第三条的规定,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可以依法自行确定采购方式,不需要事前审批。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该类项目而言,采购人在自行确定采购方式时,依然要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选择采购方式,否则,财政部门可以依据财政部74号令第五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对采购人处以行政处罚。更多招投标信息请登录比地招标网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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