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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警察学院宿舍(广西贵港一女学生宿舍被殴打,教育局:打人者已道歉,启动问责机制。对此,你怎么看)

发布于:2024-01-22 15:46:09 来源:互联网

根据北京青年报记者从贵港市覃塘区教育局获悉,11月4日三里镇二中女生宿舍发生一起校园暴力事件,一名女学生被另一女生在宿舍中殴打,打人女生持铁簸箕及衣架击打女生头部,衣架被打断。打人者系该校七年级学生何某(女),被打者系九年级学生冯某(女)。

覃塘区教育局表示,打人者已认识到错误并向被打者道歉。此外,区教育局启动问责机制,并将视调查情况进行进一步问责。

校园暴力或校园欺凌事件一直存在,从小学,初中,高中,甚至是大学各个校园阶段都普遍性存在。并且还市场因为一些校园暴力行为引发极端恶性事件。特别是这起事件中,这是一起低年级对高年级的暴力行为,这种也算是比较少见的暴力事件之一。

2016年11月1日,教育部、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联合印发《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根据指导意见,对屡教不改、多次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必要时转入专门学校就读。对构成违法犯罪的学生,依法予以处置,区别不同情况,责令家长或者监护人严加管教,必要时可由政府收容教养。

未成年人并不是未成年违法的护身符。我们要保护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利,更需要保护这些遵守法纪,热爱学习的未成年人权益。承诺错误及道歉,这些最为基本的方式。若符合相应的条件及处理规定,我们应当依法进行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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