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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合作协议合同范本(签合作合同时几份股份就是分几份利润吗)

发布于:2024-01-15 13:58:09 来源:互联网

题目中没有明确是有限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但用的是“股份”,说的应该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事。但是,为了说得更清楚,还是把有限公司放在一起比较说说吧。

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有限公司可以不按持股比例分红。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法》没有单独条文规定,但在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份公司可以不按持股比例分红。

但在实践中,有限责任公司不按实际出资份额分红的情形,虽不能说常见,但还能见到;但股份有限公司不按股份比例分红,还真没见过。究其原因,还是因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本质上差异,就是常说的有限责任公司是“人合”、股份有限公司是“资合”那点事儿。

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办有限公司,重要的是人之间的合作,是共同创业,需要的不仅是合作者的出资,更需要合作者们的能力和其他社会资源。很多时候,合作者们的能力和其他社会资源比出资更重要。因此,在有限公司,股东的核心权利是可以和实际出资完全分离的,公司法规定“公司章程规定可以不按出资比例行驶表决权”,实现了控制权和实际出资相分离,加上上面所说的分红可以不按出资比例,实现了收益权和实际出资相分离。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合”,办股份公司,重要的是资本的合作,会出现“陌生人”股东、不参与公司任何管理事务的股东。因此,为保护所有股东的权利,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的核心权利就不能和实际出资分离了,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是按所持股份数”,控制权和实际出资紧密结合在一起,这也决定了,股份公司的分红权也很难和实际出资相分离。

相反,国外存在分红权同股同权,但表决权可以不同股同权,也就是常说的“双重股权结构”。如,阿里的马云、京东的刘强东,都是在持股比例不高的情况下,实现了对公司的控制。就是说,他们拥有的表决权比例不仅不是按持股比例,还是远高于持股比例。这种机制创新,是为了适应当今的创业环境。目前,按上面国内法律所的规定,国内还不接受这样的机制,这些公司还不能在境内上市(香港也是近年修订了法律,可以在香港上市)。

说的太多了,但答案也应该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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