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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运行电子转移联单浙江兰溪开出首张罚单

发布于:2023-09-13 12:09:00 来源: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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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兰溪一废土清运公司因现场转移建筑垃圾未运行电子转移联单,收到了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出的2万元罚单。据悉,这也是兰溪开出的首张电子联单罚单。

今年来,为进一步规范工程渣土运输处置各环节的监管和执法,兰溪全域推广运行电子转移联单,让每一车建筑垃圾去向可查、有迹可循。然而在日常检查中,执法队员发现有个别单位未严格落实规定,企图蒙混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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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执法四中队执法队员巡查至西山路某建设项目工地时,发现一辆绿色渣土车未落实“一车一扫”,径直驶出了工地,执法队员见状当即喊停车辆。

现场,执法队员通过查看纸质转移票据,发现截止当天下午2时05分,该工地共运输建筑垃圾31车,而浙江省建筑垃圾监管服务系统显示当日该项目只有8单电子转移联单,还有23车建筑垃圾未使用电子转移联单。

“《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转移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危险废物的,相关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单位应当通过省固体废物治理系统运行电子转移联单。”现场,执法队员耐心普法,告知其无特殊原因未使用电子转移联单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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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建筑垃圾准备运去砖瓦厂,都是批过的,今天碰巧工地扫码的人不在现场,想着少扫几辆车应该没关系,没想到还是被查到了。”得知要吃大额罚单,工地负责人吴先生为自己的一时侥幸心理后悔不已。

鉴于该公司初次违法,且积极配合调查,最终,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2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悉,自今年启用电子转移联单以来,兰溪共开出4607张建筑垃圾电子“身份证”,有效实现了建筑垃圾全流程、全天候智慧监管。执法队员在此提醒渣土运输处置相关单位,请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严格按照“一车一联单”原则进行规范扫码登记,执法部门将持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未运行电子转移联单、违规处置工程渣土等违法行为。(黄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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