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注 > 全面禁止“洋垃圾”,中国说到做到

全面禁止“洋垃圾”,中国说到做到

发布于:2020-12-07 10:05:00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今天,欧洲网分享来自人民网-人民日报的“全面禁止“洋垃圾”,中国说到做到”,希望大家喜欢。

全面禁止“洋垃圾”,中国说到做到(专家解读)

受访专家: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固体废物控制与资源化教研所所长 刘建国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20年12月07日 第10 版)

近日,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起,我国将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固体废物,禁止我国境外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引发外媒关注。

英国《泰晤士报》称,2017年起,中国通过逐步实施固体废物进口禁令,在推进自身污染治理的同时,也鼓励各国将生活垃圾进行源头处理。

彭博社报道称,中国坚持对废塑料等固体废物进口实施严控,促使马来西亚、泰国、印度、印度尼西亚等多国也相继颁布固体废物进口限制措施。中国应对进口固体废物的多项举措正在产生巨大的全球效应。

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中国始终在分步有序推进。2017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2017年年底前,全面禁止进口环境危害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固体废物;2019年年底前,逐步停止进口国内资源可以替代的固体废物。基于这一目标,2018年、2019年,中国进一步将部分限制进口的固体废物转入禁止进口目录。今年,禁止固体废物进口的管理目标写入法律。经修订后2020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明确提出,国家逐步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因此,中国全面禁止固体废物进口是一个循序渐进、逐步实现的过程。

从允许进口、限制进口,到禁止进口,中国对固体废物入境的监管变化,深刻反映了中国经济发展模式与生态环境理念的转变。

首先要明确“洋垃圾”与固体废物的概念区别。走私入境的“洋垃圾”无论何时都要严厉打击,但可作替代原料的固体废物需要用发展的眼光审视。在上世纪80年代的“短缺经济”时期,部分进口固体废物作为替代原料,曾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国原材料供应严重不足的问题。但经过40年的高速发展,中国已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通过国内生产与全球采购,各类原料可得到充分供应。现阶段我国钢铁、建材、玻璃、电子产品、塑料制品、纸制品等都存在不同程度的产能过剩现象,以“洋垃圾”和进口固体废物支撑的产能中,相当一部分属于过剩产能和落后产能,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需予以淘汰。当前,中国经济进入高速增长、高质量发展的新时期。在此阶段全面禁止固体废物进口,也是中国经济转型升级、产业结构不断调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取得成果的标志之一。

2017年、2018年和2019年,中国固体废物进口量分别为4227万吨、2263万吨和1348万吨,与颁布方案前的2016年4655万吨相比,分别减少9.2%、51.4%和71%。2020年截至11月15日,中国固体废物进口总量为718万吨,已经低于1000万吨,同比减少41%。走私入境的非法“洋垃圾”也已大量拒之门外。因此,中国禁止“洋垃圾”入境、严控固体废物进口的监管方案已取得显著成绩。

全面禁止固体废物进口,意味着中国再生资源产业将迎来一轮淘汰升级,也有利于我国在全球价值链中提高层级。

过去,以“洋垃圾”和进口固体废物为原料的部分“散乱污”企业,污染处理能力低下,加剧了不少区域环境质量恶化。切断“洋垃圾”进口,将倒逼国内再生资源行业清理低端企业,提升技术水平高、管理水平高、产品质量高、环保标准高的优质企业在产业内的集聚度,在实现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同时,提升国内固体废物无害化、资源化利用水平,有效降低固体废物造成环境污染的可能性。

同时,由于原料品质、生产工艺、回收成本等限制,再生资源产品多为低端产品。发展中国家作为再生资源产品的流入国,在全球产业分工中往往处于价值链低端。切断“洋垃圾”进口,旨在打破全球分工“锁定”,重塑全球价值链。

当前,禁止“洋垃圾”进口已提升为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标志性举措。这对中国国内垃圾分类制度的实施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为国内生活垃圾分类分出的可回收物铺垫了通畅的利用渠道。未来,全面禁止固体废物进口,必须与国内生活垃圾分类结合制度相配合,打出固体废物回收利用的“组合拳”。

中国推进固体废物零进口,也在国际社会产生积极影响。除推动全球价值链合理化分工之外,也带动其他固体废物流入国纷纷出台本国的进口限制措施,并促使固体废物出口国承担环境责任,加速垃圾的源头化回收利用。面对固体废物的处理压力,部分国家的“甩锅”态度不可取。中国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为各国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做出良好示范。

(本报记者林子涵采访整理)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