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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水泥“借尸还魂”质量、环保问题缠身

发布于:2019-02-20 10:50:00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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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尸还魂”生产劣质水泥,合格证填发“任性”,环评结果混乱……近日,有媒体报道称河南南阳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存在诸多问题,而这些问题的出现是在其持续了8年都未完成的破产清算期间。对此,有观点指出,这一案例对我国去落后产能的执行工作敲响了警钟,有关部门应加强对破产清算国有企业的监管,完善破产程序的监督机制。

僵尸企业“借尸还魂” 问题丛生

据经济参考报报道,国有企业河南南阳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2010年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迄今8年未破产终结,而在此期间,这家企业在租赁资金,产品质量,环保评估等方面均出现了问题。

报道称,2013年9月17日,水泥厂破产管理人负责人尚军生与南阳兰德建材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谢胜利签订租赁经营合同,约定租赁费每月8.2万元。而合同显示,承租方实际上于2012年1月已经开始租赁经营。而据南阳市国资委规划发展科科长、水泥厂破产清算小组副组长石英善说,兰德公司2015年后就未向水泥厂支付租金。

在产品质量方面,南阳水泥生产的劣质水泥已经给多为用户带来了财产损失和安全隐患。同时,其产品合格证和质量检验报告也被指“任性”。据用户李万强称,其购买的一批水泥随车出厂质量检验报告显示是7月18日生产的,而7月29日运到时水泥还是热的,显然不是同一批次,8月4日,李万强发现水泥凝结不实,并向水泥厂反映了该问题,而厂家的反馈则是一份合格证和出厂水泥质量检验报告,报告显示“水泥7月24日生产,8月7日试验,水泥合格”。“前后两份报告的时间显然冲突,水泥厂把合格证和出厂水泥质量检验报告当儿戏。” 李万强说,而这批劣质水泥已经给他造成了100多万元的损失。

在环评方面,由于兰德公司的水泥粉磨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即投入生产,南阳市环保局于2014年3月和6月两次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处罚的对象却是已经在破产清算中的“南阳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而已经被处罚的水泥厂在2015年1月和9月分别获得了南阳市环保局关于环境影响和环保设施的许可批复。

去落后产能执行力待加强 监管待完善

而这一案例反映出我国在去落后产能的工作中还应该加强执行能力,同时也要进一步完善破产程序监督机制。新京报的文章称,在2012年,水泥去产能压力还并未完全凸显的情况下,考虑到保障国有资产价值、确保职工就业等因素,将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国有水泥厂出租给民企继续生产,未尝不可以理解,但从后来的实际情况看,非但这些目的没有达成,同时还出现了多个新的问题。这应该让那些由于怕担责、怕承担包袱,从而对去落后产能执行不力的地方政府警醒。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冉富强也在经济参考报的文章中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应加强对破产清算国有企业的监管,完善破产程序的监督机制。在整个破产期间,有关机关都应当行使必要的法律监督和监察监督,对破产清算中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监督、调查和处置。一方面让破产清算稳步有序推进,合理清偿债务、安置职工;另一方面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在破产清算中被蚕食。

据中国网报道,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曾指出,“处僵治困”工作做起来确实比较难,最大的难点在于怎么处置好债务处理和人员安置的问题。未来将进一步加大僵尸企业的退出工作力度,组织开展重点亏损子企业的专项治理,减少亏损企业数量和亏损额。

本文综合经济参考报、新京报、中国网等媒体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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