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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发布六条消费警示小心危险玩具伤童(服务窗)

发布于:2018-05-29 07:57:00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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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发布六条消费警示

小心危险玩具伤童(服务窗)

本报北京5月28日电 (记者齐志明)在“六一”国际儿童节来临之际,中国消费者协会近日发布儿童玩具消费警示。

据全国玩具标准化委员会秘书处专家分析,机械物理伤害、化学伤害以及误玩非玩具产品造成的伤害是最常见的危险玩具伤害。具体来说:

玩具小零件易脱落,存在吞食、窒息危险。一些不合格玩具中易脱落的小饰物、小配件,容易被幼童吞食或者塞入鼻孔,造成吞食异物和窒息的风险。如果是带有磁性材料的小零件,一旦被误食,还会带来进一步的伤害。

玩具有危险尖点利边,存在刺穿危险。一些劣质玩具的表面有突出物,或玩具结构易碎,形成尖利的小零件,非常容易刺伤儿童。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信息,一种叫指尖陀螺的儿童玩具,经测试表明,部分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可能造成划伤、扎伤等伤害。

玩具使用劣质材料,存在化学污染危险。存在化学污染的危险玩具,常见的有使用未经消毒的废旧材料做填充物的毛绒玩具、色彩鲜艳的彩泥、劣质塑料制作的玩偶等,会对儿童健康造成潜在危险。前一时期被曝光的“水晶泥”,因色彩鲜艳、价格低廉很受小学生喜爱,但有的硼砂超标,经过孩子的口腔、皮肤接触进入人体,可能会发生慢性中毒。

非玩具产品误做玩具使用,导致伤害发生。比如有儿童误玩“激光笔”导致视力损失;还有儿童误玩“水精灵”,碎片黏附在手指上,用手揉眼时,碎片会划伤眼球,导致晶体感染,可能引起失明。

不按照玩具适用年龄购买和使用玩具,导致危险发生。不同年龄段的儿童,身体发育、认知能力有非常大的差异,违反适用年龄限制,可能造成安全隐患。

针对玩具消费中存在的问题,中消协呼吁要警惕危险玩具,保护儿童安全,并向消费者发出玩具消费警示:

一是坚决不购买无厂名、厂址、3C认证标志的玩具,尽量通过大型商场和信誉良好的商家选购玩具,主动检查产品说明书及产品标识等是否齐全。二是谨慎购买可能存在易脱落小零件的玩具。避免购买零件易散落、存在磁性小零件、尖锐金属边缘、粗糙毛刺等的产品。尤其是不要让3岁以下儿童玩耍含有强磁性小零件的玩具,以防误吞或吸入。三是增强安全意识防患未然。监护人对3岁以下的幼儿应当格外警惕误食异物和窒息的风险,避免给孩子玩耍不适合孩子年龄段的玩具、警惕儿童使用非玩具物品,做好监督和防范措施。四是发生意外伤害及时就医。五是发生玩具伤害事故应当报告。六是索取并保存维权凭证。

《 人民日报 》( 2018年05月29日 13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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