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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企业频遭假记者勒索:几百元红包给了就走

发布于:2017-07-12 07:14:00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今天,欧洲网分享来自人民网-人民日报的“衡水企业频遭假记者勒索:几百元红包给了就走”,希望大家喜欢。

河北衡水破获冒充记者实施敲诈勒索案件——

揭开假记者的真面目

本报记者 张 贺

“记者”频频登门

衡水市建民纤维素厂位于河北省武邑县光明村,周围数里都是农田,只有一条坑坑洼洼的小路从镇上延伸至厂区。路窄地偏,如果不是熟悉道路的当地人,外人通常很难找到这里。自2009年开办以来,这家小型民营企业一直平静地从事生产。但从2012年开始,一伙又一伙“记者”接连不断地找上门来,工厂的平静从此被打破了。

“最疯狂的时候,一个星期来了三拨,每次都说我们企业环保不达标,拿着报道和照片问我们想怎么办。”纤维素厂总经理李强(化名)摇着头说,“能怎么办?给钱呗。但没想到,越给钱,来的越多。”由于“记者”们年年都来,李强和厂里的职工已经习以为常了,每次不是请吃一顿饭,就是包个红包,送上一番好话,把他们打发走。

几年来,虽然对“记者”们的真假也有所怀疑,但每次“记者”们都掏出“工作证”“采访证”。“我们也分不清真的假的,而且他们要的钱也不多,少的三四百元,多的千八百元,给了就走。”李强说。

但2016年3月,就在建民纤维素厂刚刚拿到一笔外贸订单,正在全力生产的时候,“记者”们又来了。这次李强付出了2万元才算把事情摆平。“那位姓贾的记者说,我们被北京的一家媒体盯上了,人家要整我们,要我跟他去北京找关系。”李强说,自己心里非常忐忑,虽然工厂所有手续都是齐全的、合规的,但近几年国内市场不好,好不容易拿到了外贸订单,如果因为媒体报道导致工厂停产,耽误了船期,外商是要索赔的,那样的话,好不容易打开的外销市场就完了。李强只好忍气吞声,和“贾记者”去了北京,见到了一位自称是“马部长”的媒体领导,在送了2万元后,对方答应不报道。

就在“记者”们胃口越来越大,李强不堪其扰的时候,从2016年12月以后,再也没有“记者”登门了,建民纤维素厂又恢复了平静而正常的生产。

“公安部门来找我核实案情时,我才知道那些人是假记者,都被抓起来了。哎呀,高兴得我一整天什么事也没做,喝了一天的酒。”李强说。

“记者”纷纷落网

2016年11月,衡水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冒充“记者”以曝光问题为由向企业敲诈勒索。根据这一线索,刑警支队专门抽调民警进行调查。经过走访摸排,办案民警了解到,涉案人赵桂峰系武邑县韩庄镇宋村人,45岁,没有正当职业,但是却对外自称某媒体记者。民警调查发现,每天上午都会有几个人来赵桂峰家里集合,然后开车一起出去,到衡水市周边各县转悠。

在调查过程中,民警发现除了赵桂峰一伙人,还有以史兴望为首的另一伙,他们和赵桂峰几人经常交叉结伙出行。经过近一个月的跟踪走访后,民警确定了这是一个以犯罪嫌疑人赵桂峰、史兴望为核心人物的假冒记者敲诈勒索犯罪团伙。

证据确凿,案情重大。刑警支队将此案上报衡水市公安局,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全面铺开了调查、取证、信息研判和抓捕准备等工作。

2016年12月23日,就在该团伙经过几天的蛰伏后分赴阜城和安平县再次实施敲诈时,一直在嫌疑人落脚点艰苦蹲守的专案组民警兵分两路,在两地同时收网,抓获团伙成员5人。2017年春节前后,专案组又先后两次集中收网。至此,一个冒充记者身份,敲诈勒索企业的特大犯罪团伙告破,现已抓获团伙成员22人,破获敲诈勒索案件38起,涉案金额34万余元,查扣作案用车辆5部,手机19部,查获用于作案的证件、胸牌、车标等40余个。

经查,该22人团伙由三个“小团伙”组成,每个“小团伙”内成员相对固定,多以相熟程度、亲缘关系结伙作案。但三个“小团伙”之间也存在三五成群、相互交叉、串联作案的情况,团伙内部的组织结构相对松散。第一个团伙由赵桂峰、史兴望、张国强、宁春燕、王晨、申铭、杜亚东、李泽光、孙自友、孙永刚、夏秋常(在逃)等人组成;第二个团伙由马琳、宋军乐、崔伟、唐伟、张浩等人组成;第三个团伙由贾乙、王志强及其他未到案的犯罪嫌疑人组成。

“记者”如此作案

第三个团伙中的“贾乙”正是屡次敲诈建民纤维素厂的那位“贾记者”,入行已有十多年了,平时自称是“资深媒体人”。因为长期在衡水本地作案,贾乙和许多企业的负责人已经熟悉了,在后期一般不再直接参与作案,转而指使他人进行敲诈,他从中提成。作为“资深媒体人”,贾乙会给团伙中其他成员传授技巧,史兴望就是在认识贾乙后,跟随贾乙一起“学习采访”。业务精通后的史兴望开始独立“工作”,他以“中国新闻播报社”的名义四处网罗人员,并合伙寻找作案对象伺机敲诈勒索,还以给企业发合作单位的牌子为由收取好处费。

团伙中的另一位“资深媒体人”马琳,是一位40多岁的中年妇女,从事“假记者”时间达10余年之久,拥有的媒体证件多达12家。马琳曾经在某媒体做过发行工作,对媒体有一定了解,对外一直自称记者,时间长了大家也以为马琳就是真记者,就连马琳自己都深信不疑。2015年,马琳通过朋友花8000元钱办理了“三农内参”工作证,并开始以此为名四处招摇。2016年,马琳又为自己的儿子宋军乐办理了“三农内参”工作证,母子二人一起当起了“记者”。宋军乐后来又和赵桂峰、史兴望勾结在一起,共同寻找作案对象,四处敲诈勒索。直到落网,犯罪嫌疑人马琳才后悔莫及:“我错了,我更不应该给他办证,都是我害了儿子呀!”

这些所谓的“记者”不是劣迹斑斑的前服刑犯,就是文化水平很低的半文盲。史兴望、贾乙等6人有抢劫、盗窃、聚众斗殴、伪造印章、故意伤害等犯罪前科。赵桂峰原来就是一个干装修的包工头,后来打麻将的时候认识了史兴望。而据史兴望交代,他只有小学文化水平,原来就是种地的农民。

赵桂峰、史兴望等人通过花钱或其他方式办理了“三农内参”“中国新闻播报社”“法制监督在线”等媒体的证件后,驾车流窜至衡水及周边县市,主要寻找有烟筒往外冒烟或者往外排污水的企业。他们既没有专业的检测设备,也不懂相关的环保政策和标准,在未经确定企业排放物是否超标的情况下,不明就里实施敲诈,竟然频频得手。

“其实,他们的犯罪手法是很粗糙的,并不复杂,就是冒用记者身份,一边上门勒索,一边拨打环保督察热线,以曝光问题为要挟,一方面向环保局施压,另一方面通过环保局向企业施压。”负责侦办案件的民警张义说,许多企业都是抱着息事宁人的态度花钱消灾,给钱了事。

正是企业的这种态度使骗子们尝到了甜头,敢于反复作案。阜城县一家企业前后被该团伙敲诈了4次共计19万元,“我们还以为这家企业真的有问题,后来环保局还去了几次检查,什么问题都没有,但假记者一去,他们就给钱。”办案民警说,“看来大家对媒体还真是怕。”枣强县一位镀锌厂的负责人对记者说,“我们做企业的宁可得罪君子,不愿得罪小人。从一开始我们就知道这些人来不是为了报道就是来要钱的,反正要的也不多,多了我们也不给,每次都是几百元就打发了。”类似的心态在被敲诈勒索的30余家企业里是很普遍的。

因高额经济利益驱使,这个犯罪团伙内部还出现了“黑吃黑”情况。2016年6月份,史兴望、张国强因不满赵桂峰独吞敲诈赃款,经合谋后,由张国强找人冒充警察身份,以公安局要抓赵桂峰相威胁,从赵桂峰手中敲诈6万元,事后二人共同分赃。

媒体管理漏洞亟待堵塞

“这起案件提示我们,一是‘扫黄打非’进基层工作还要深入推进,二是相关媒体要严格管理证件。”河北省“扫黄打非办”相关负责人表示,许多企业不了解新闻媒体,不熟悉记者采访工作,不具备辨别记者证真伪的能力,下一步,扫黄打非部门需要在基层特别是企业中宣传普及相关知识。

在这批案件中,犯罪分子之所以频频得手,与有关新闻媒体管理不严有直接关系。办案民警发现,这些人交1万至4万元不等的价格,就能把证件拿下来,对于该人是否有相应的业务水平、学历水平、甚至有无违法犯罪前科,发证单位一概不管。证件办下来后,发证单位每年收取1万至2万不等的年检费用。同时,为了广告收入,发证单位对刊发内容和工作人员的行为缺乏有效监管,特别是对工作人员的敲诈行为基本上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连贾乙这种有犯罪前科的人竟然花钱成了某知名网站的工作人员,只是后来贾乙被人举报敲诈勒索,该网站才把贾乙除名。“相关媒体应负起责任,严格工作证件的发放和管理,不给别有用心的人可乘之机,更不能靠卖工作证赚钱。”一位办案民警说。

《 人民日报 》( 2017年07月12日 19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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