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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昆高速“7·19”特别重大事故20名责任人被控制

发布于:2014-07-22 08:11:00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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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0人被依法刑事拘留

本报北京7月21日电 (记者张洋、刘志强)21日,国务院沪昆高速湖南邵阳段“7·19”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组正式成立。记者获悉,“7·19”事故发生后,在公安部统一指挥协调下,湖南、福建、四川公安机关目前已对事故中涉及非法生产、销售危险化学品,非法改装、伪装车辆和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以及不履行主体责任、违规从事客运的有关企业法人、安全管理人员、违法经营者等20名责任人采取了控制措施,其中10人被依法刑事拘留。

调查组指出,“7·19”事故的发生,暴露出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没有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安全责任不落实,重生产轻安全;肇事的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无视国家法律,非法改装车辆、非法充装危险品、非法从事营运;客运企业未严格执行凌晨2时至5时停运的规定,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未积极推行接驳运输的组织方式;车辆超载问题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突出;一些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监管不力、执法不严,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不深入、不扎实、不彻底。

《 人民日报 》( 2014年07月22日 09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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