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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被指偷东西超市保安罚其千元

发布于:2013-11-18 16:56:00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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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老人被指偷东西超市保安罚其千元

11月8日,年过六旬的路先生遇到一件窝心事:到美廉美超市买东西被当成了贼,被保安罚了1000元。路先生说,当时他给孙子买牙膏和沐浴露,因担心被压坏就单独放进了购物袋,可付款时忘了,发现后准备付款时,被保安认为偷东西,罚了1000元才让离开。

昨日,该超市保安科长已将1000元退还老人,并表示调查清楚后将向老人当面致歉。

付款时忘了购物袋里的东西

事发地为美廉美超市西安门店。

老人路先生说,8日上午,他到这家超市买东西,“主要买一些水果和蔬菜,顺便给孙子买牙膏和儿童沐浴露。”

他先去三楼买牙膏和沐浴露,“都是小袋的,一会儿还要买很多东西,怕把它们压坏,就放进了自己的购物袋里。”随后,他前往二楼买水果和蔬菜。

据路先生提供的当日购物清单显示,路先生买的有水果、蔬菜,共花费200多元。“快把购物车塞满了,如果把牙膏放下面,能不压坏吗?”

但在结账时,老人只把购物车中的物品付了钱,“忘了我自己的购物袋里还有两样东西。”路先生说,在收银台旁往购物袋里装东西时,他才发现这两样物品,并准备马上付款。

“这时来了几名保安,把我拽到保安室里。”路先生说,保安说他偷东西,要罚2000元。

店方称将调查事情经过

“我200多块钱东西都付得起钱,还付不起30多块钱的东西?”路先生说,当时与保安争论了近3个小时,心脏病都犯了。最后保安说罚1000元,无力再争执下去的路先生就给了1000元离去。

昨日,新京报记者陪同路先生再次来到该超市保安科。在保安室里,路先生并未找到当事保安。

保安科科长闫先生回忆,当时他看到了这件事,但忙着去开会,没具体过问。“我个人也不相信他会偷30元的东西,但是他有些东西没交钱,这是事实。”随后,闫先生让一名保安到财务领取1000元,交还给路先生。

对于路先生要当事保安道歉的要求,闫科长称,由于当事保安不在,将向这名保安问清楚再说,“如果他不道歉,我来亲自道歉。”

昨日,该店值班店长表示,将向闫科长了解此事经过。

■ 律师说法

北京力珉律师事务所麻增伟律师称,至于老人是不是偷,应看具体情况分析,“老人存在记忆力等原因,不能直接说没结账就是偷。”麻增伟说,对于这种情况,超市只要把购物袋的东西拿出来就行。他说,超市保安本身没有处罚权,如果发现超市偷盗行为,超市可以向警方报案,让警方来认定。(记者 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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