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注 > 交通运输部门“船舶证明签证费”等被取消

交通运输部门“船舶证明签证费”等被取消

发布于:2013-07-01 15:05: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今天,欧洲网分享来自中国经济网的“交通运输部门“船舶证明签证费”等被取消”,希望大家喜欢。

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1日讯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为进一步落实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出通知,决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取消和免征外国律师事务所办事处申请手续费和年检费等3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其中,交通运输部门“船舶证明签证费”、“船舶申请安全检查复查费”、“油污水化验费”、“海事调解费”、“浮油回收费”、“海岸电台无线电电报电话费(含船舶电信业务岸台费)”被取消。

(来源:中国经济网)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相关文章